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23

校发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发文件 >> 正文



东北农业大学联网机房管理办法
日期: 2012-09-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联网计算机机房的管理,促进其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校范围内开设的计算机教学机房、电子阅览室、实验室机房等所有向师生开放并提供上网服务的计算机集中场所(以下统称机房)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房上网必须接入校园网,不得通过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商私设第二网络出口。

第四条机房接入校园网须经网络中心和计算机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的审核同意,并到网络中心备案和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接入。

第五条机房必须建立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用必要的网络安全保障技术手段。

第六条机房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须有能力维护好本机房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使其免受网络病毒的感染和恶意攻击,防止对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造成危害。

第七条机房计算机上网应通过具有内容缓存功能的代理服务器,以减轻校园网的负载压力。

第八条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师生的上网管理工作,必须采用实名登记制度,记录上网用户姓名、有效证件、证件号码、机器号及IP地址、上机时间和下机时间等有关信息,记录数据应当保存60天以上。

第九条机房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加强巡视和监管,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有害信息继续在网上传播。

第十条机房必须在不影响师生正常的工作和学习、确保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才能对本校师生自由开放,提供校园网和INTERNET服务。

第十一条网络中心负责保障各机房接入校园网的上行网络线路端口的功能正常和分配IP地址,各单位、部门自行负责本机房的内部局域网硬、软件建设和维护,非上行网络线路造成的网络失效等故障,均不属于网络中心服务范围。

第十二条各机房必须接受网络中心对其上网行为的监控和检查;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机房网络信息内容进行监管;学校保卫处负责对机房场所安全审核和对违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在机房出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存在网络安全隐患和校园网进行必要维护等特殊情况下,网络中心有权对机房实行紧急断网隔离处理。

第十四条机房增减上网计算机数量、更换网络设备和更改网络配置必须报网络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各机房对师生开放的收费标准和开放时间须严格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机房应缴纳校园网使用费,资费标准按《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东北农业大学计算机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东北农大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10-17:10

地址:中国 哈尔滨 香坊区 长江路600号 版权所有 东北农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